中金岭南: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9 16:12:47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2025 年 8 月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深圳联合公司,1992 年 5 月更名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深圳公司。1993
年 12 月进行定向募集股份制改组,并更名为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 年 7 月本公
司以派生分立方式重组,1997 年 1 月本公司 2000 万股普通股(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1999 年 1 月本公司经批准通过实施增资配股方案后,本公司的原第一大股东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以广东岭南铅锌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国有权益,足额认购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和深圳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的应配股份,并由本公司以欠付款方式一次性收购广东岭南铅锌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配股后的剩余权益。重组后本公司更为现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1922063360。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3,760.1761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
373,760.1761 万元,股本(股东)情况详见本附注之六、45。
1、 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 112 号深业进元大厦
塔楼 2 座 303C。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26
楼。
2、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铅锌铜等有色金属的采矿、选矿、冶炼和深加工一体化生产、贸易、金融、期货经纪及投资业务,目前已形成铅锌采选年产金属量30 万吨生产能力。公司主要产品有铅锌精矿、铜精矿、铅锭、锌锭及锌合金、阴极铜、白银、黄金、镉锭、锗锭、铟锭、工业硫酸、硫磺等产品。有色金属贸易包括铅锌、阴极铜、白银等贸易,设有期货经纪公司从事期货经纪等业务。
铅金属主要用于铅酸蓄电池、铅材和铅合金,其他用途还包括氧化铅、铅盐、电缆等其他铅产品。锌金属主要用于镀锌、压铸合金、氧化锌、黄铜、电池等领域。阴极铜主要用于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应用于电子工业、机械工业、建筑工业、化工工业、航空航天工业和食品工业等领域。
本集团其他产品包括铝型材、铝门窗、电池锌粉、片状锌粉、冲孔镀镍钢带、复合金属材料和双金属原件、电工触头材料及元件等,广泛运用于建筑工程、汽车部件、轨道交通及电池材料。
3、 母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财务报告的合并范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44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期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 1 户,减少 3 户,净减少 2 户,详见本
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管理层认真评价了本公司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
未来 12 个月内的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公司目前和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公司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因素,认为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7“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6“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子公司广州中金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行业,正常营业周期超过一年。本集团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澳元、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相关披露事项涉及的重要性标准如下: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账面余额的1%且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项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账面余额的1%且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资产余额的
30%以上,且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0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个项目的预算大于资产总额0.5%以及募集资金项目
重大的预收款项 单项金额占预收款项余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0.00万元
重大的合同负债 单项金额占合同负债余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0.00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款 单项金额占应付账款余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0.00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项金额占其他应付款余额的1%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0.00万元
重要投资活动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
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亿元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子公司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或利润总额占合并报表对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应科目的10%以上,且少数股东权益占集团净资产的
5%以上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对单家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超过2亿元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