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交通银行H股公告(公告建议委任及重选董事)
公告时间:2025-08-29 20: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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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3328)
公告
建議委任及重選董事
董事會欣然宣佈,董事會於2025年8月29日召開之會議上決議建議(i)委任劉瑞 霞女士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ii)重選任德奇先生、張寶江先生、殷久勇先生及 周萬阜先生擔任執行董事,常保升先生、廖宜建先生、陳紹宗先生、穆國新先 生及艾棟先生擔任非執行董事,張向東先生、李曉慧女士、馬駿先生、王天澤 先生及肖偉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建議委任及重選董事須 經股東於本行臨時股東大會批准,其中新任董事候選人劉瑞霞女士於臨時股東 大會上當選後,須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核准其之任職資格。在劉瑞霞女士 的任職資格獲得核准之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石磊先生將 繼續履行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羅小鵬先生的任期將在臨時股東大會結束 時為止。有關決議案將於臨時股東大會上提呈,供股東審議及批准。
本行將根據香港上市規則之相關規定於實際可行情況下盡快向股東寄發一份通 函,當中載有(其中包括)建議委任及重選董事之詳情。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本行」)董 事(「 董事 」)會(「 董 事會 」)欣 然宣佈,董事會於2025年8月29日召開之會議上決議建議(i)委任劉瑞霞女士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ii)重選任德奇先生、張寶江先生、殷久勇先生及周萬阜先生擔任執行董事,常保升先生、廖宜建先生、陳紹宗先生、穆國新先生及艾棟先生擔任非執行董事,張向東先生、李曉慧女士、馬駿先生、王天澤先生及肖偉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章及本行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建議委任及重選董事須經股東於本行202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上批准,其中新任董事候選人劉瑞霞女士於臨時股東大會上當選後,須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核准其之任職資格。在劉瑞霞女士的任職資格獲得核准之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石磊先生將繼續履行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羅小鵬先生的任期將在臨時股東大會結束時為止。有關決議案將於臨時股東大會上提呈,供股東審議及批准。任德奇先生、張寶江先生、殷久勇先生、周萬阜先生、常保升先生、廖宜建先生、陳紹宗先生、穆國新先生、艾棟先生、張向東先生、李曉慧女士、王天澤先生、馬駿先生及肖偉先生之任期將自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批准之日起生效。劉瑞霞女士之任期將於臨時股東大會上當選後,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核准其之任職資格後生效。根據公司章程,每位董事的任期為三年,而董事可在任期屆滿時重選連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任職時間累計不得超過六年)。
擬於臨時股東大會上獲委任的董事候選人之履歷詳情載於下文,將於臨時股東大會上獲重選之董事候選人之履歷詳情將披露於寄發於股東之通函。
劉瑞霞女士,1961年生,中國國籍,高級經濟師。目前擔任中國銀行業協會綠色信貸專業委員會首席專家,中國銀行業支持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專家工作組首席專家。榮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曾任金融穩定理事會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成員,中國工商銀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資深風險管理專家、副總經理,信貸評估部副總經理、評估諮詢部副總經理,評估諮詢部信用評估處處長、基金託管部核算管理處處長、業務發展部綜合處處長等職務。1989年於西南財經大學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除上文所披露信息外,劉瑞霞女士並無擔任本行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其他職 位,亦無於過往三年擔任任何其他上市公眾公司之董事職務,與本行董事、高級 管理人員或主要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截至本公告日期,任德奇先生持有本行500,000股H股,陳紹宗先生持有49,357股 本行H股股票及98股交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H股股票,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無 其 他 董 事 候 選 人 於 本 行 或 其 任 何 相 聯 法 團( 定 義 見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 X V部)之任 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任何權益或淡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有關上述董事候選人的委任而須提請股 東注意之事宜,亦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條第(h)至(v)項的規定予以披露。
劉瑞霞女士是環境、社會和管治領域的專家,如選聘劉瑞霞女士為董事,將為本 行董事會帶來公司治理、綠色金融發展與銀行業發展的理論與實踐經驗,有助於 進一步促進本行董事會成員的多元化。本次提名根據本行公司章程規定,經考慮 其過往履歷、技能背景、知識、經驗、獨立性及本行具體需求及董事會成員多元 化政策,由本行董事會提出,由董事會人事薪酬委員會初步審查,經董事會審 議,並提交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在臨時股東大會通過關於委任劉瑞霞女士擔任本 行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議案之後,本行將把劉瑞霞女士的有關任職資格材料報送國 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進行審核。劉瑞霞女士已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3.13條的規定 就其獨立性向本行作出書面確認,董事會亦認為劉瑞霞女士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 3.13條的獨立指引,且根據指引條款乃為獨立。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 候選人聲明均已報送有關監管機構。
本行將不會與各董事訂立任何特定服務年期的服務合約。任德奇先生、張寶江先生、殷久勇先生、周萬阜先生、常保升先生、廖宜建先生、陳紹宗先生、穆國新先生、艾棟先生、張向東先生、李曉慧女士、王天澤先生、馬駿先生及肖偉先生之任期將自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批准日期起生效,而劉瑞霞女士之任期將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核准其任職資格起生效。根據公司章程,每位董事的任期為三年,而董事可在任期屆滿時重選連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任職時間累計不得超過六年)。如獲委任,執行董事任德奇先生、張寶江先生、殷久勇先生及周萬阜先生將從本行領取薪酬,其薪酬將根據公司章程及國家相關規定以及年度經營績效考核情況釐定,包括工資、酌情獎金和法定社會保障福利;獨立非執行董事將從本行領取薪酬,其薪酬金額按照本行股東大會批准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標準確定。目前,根據本行2018年度股東大會批准,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年度薪酬結構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專門委員會履職津貼」,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稅前人民幣25萬元;擔任董事會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委員的履職津貼分別為稅前人民幣5萬元╱年、3萬元╱年,在多個專委會任職的履職津貼可累積計算。其餘獲選董事均不會從本行領取薪酬。
承董事會命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何兆斌
公司秘書
中國上海
2025年8月29日
於本公告發佈之日,本行董事為任德奇先生、張寶江先生、殷久勇先生、周萬阜先生、常保升先生*、廖宜建先生*、陳紹宗先生*、穆國新先生*、艾棟先生*、羅小鵬先生*、石磊先生#、張向東先生#、李曉慧女士#、馬駿先生#、王天澤先生#及肖偉先生#。
*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