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2 19:58:16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青岛国信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行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青岛国信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产融控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增持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份,增持后国信产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将达到19.00%至19.99%之间,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将避免在本行定期报告静默期、重大事项敏感期等期间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行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将予以顺延实施。同时,根据金融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增持还将在取得金融监管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为青岛国信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信产融控股持有本行654,623,243股A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11.25%;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行217,847,280股H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3.74%;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650股A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0.00001%。综上,国信产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行股份872,471,173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14.99%。
2.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没有披露增持计划。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本行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支持本行长期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区间:国信产融控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增持本行股份,增持后国信产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将达19.00%至19.99%之间,拟增持本行股份的数量不少于233,396,500股,且不超过291,017,736股。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将避免在本行定期报告静默期、重大事项敏感期等期间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行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将予以顺延实施。同时,根据金融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增持还将在取得金融监管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港股通等)增持本行股份。
5.本次增持不基于计划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存在锁定安排: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国信产融控股作为本行主要股东,本次增持股份将自取得股份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
7.相关承诺:国信产融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行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8.其他事项:增持本行股份事宜,已事前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审批。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调整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情形,计划增持主体将及时告知本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行股票发生除权除息时,计划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比例区间执行。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本行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本行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行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4.本行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关于增持计划的书面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