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易购: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4 19:55:59
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5-042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
合伙人发生变更所致,本次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李燕飞女士、周跃武先生、李锦先生、泰安合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成都市合齐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泰安合
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森投资”)的通知,经全体合伙人
一致同意,合森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袁淼,已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因合森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合森投资与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燕飞女士基于其身份所形成的一
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李燕飞女士与合森投资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是因李燕飞女士担任合森投资
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构成控制关系而形成。除上述控制关系外,李燕飞女士与合森投资及其他合伙人未签署过一致行动协议,也未曾约定对公司
股东权利行使保持一致行动的具体安排。
因合森投资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燕飞女士管理时间及精力有
限,为保障员工持股平台运营管理的有序进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森投
资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袁淼。合森投资及新任普通合伙人信息 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 新任执行事务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合伙人姓名
合森投资 4,760,000 4.98% 袁淼
注:计算比例时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股本总数为基数进行计算,下同。
合森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后,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燕 飞女士之间基于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所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自 动解除,合森投资与李燕飞女士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燕飞 35,370,000 36.97% 35,370,000 36.97%
周跃武 3,300,000 3.45% 3,300,000 3.45%
李 锦 2,400,000 2.51% 2,400,000 2.51%
合森投资 4,760,000 4.98% 注1 注1
成都市合齐投
资管理中心 1,001,000 1.05% 1,001,000 1.05%
(有限合伙)
合计 46,831,000 48.95% 42,071,000 43.98%
注:1、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后,合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 动;2、以上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李燕飞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森投资各自实际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李燕飞女士、周跃武先生、李锦先生、 成都市合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42,07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3.98%;合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8%,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燕飞女士的一致行动 人。
三、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指引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还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指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合森投资及其全体合伙人承诺将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日(即执行事务合伙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的相关规定。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八条规定:“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经按照本指引第十一条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规定涉及的股东不具有相关身份后,应当继续遵守本条规定。”,合森投资及其全体合伙人承诺将持续遵守上述规定。
3、实际控制人李燕飞女士签署承诺,承诺其通过合森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在其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将持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的相关规定。
4、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通过相关安排规避减持限制及其他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5、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经营。
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7、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泰安合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