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5 17:59:45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5-065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肥京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坤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24,5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53%;股东合肥合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涂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590,9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08%。京坤投资、合涂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715,4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61%。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且已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京坤投资、合涂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下同)、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968,7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34%。其中,京坤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960,8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14%;合涂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007,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20%。京坤投资、合涂投资共用减持额度,两者合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下同)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京坤投资和合涂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
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京坤投资、合涂投资系公司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相关员工持股多年,本次减持旨在员工自身资金需求,以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同时有利于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收到股东京坤投资、合涂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京坤投资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2,124,546股
持股比例 2.5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124,546股
股东名称 合涂投资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2,590,909股
持股比例 3.0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590,909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京坤投资 2,124,546 2.53% 傅仕涛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
第 并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
一 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组 合涂投资 2,590,909 3.08% 傅仕涛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
并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
傅仕涛 22,437,272 26.69% 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合计 27,152,727 32.30% —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京坤投资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960,827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1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10,2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20,5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合涂投资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007,97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2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30,4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60,8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注: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本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3.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5.未来持股意向: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员工持股平台将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并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前提下,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傅仕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仕涛控制的合涂投资、京坤投资承诺:
(1)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5)本企业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6)本企业同意将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5%以上股东、董事蒋佳平以及已卸任董事任毅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唐德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