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5 18:24:16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5-052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6月18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对外担保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彼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彼奥”)与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债权额度合同》项下1,00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南京彼奥与交通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1,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2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南京彼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尚未放款。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南京彼奥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南京彼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6825033331
3.设立日期:2008年12月05日
4.住 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联路6号
5.法定代表人:贺增林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微波器材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机电产品研究、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314.58 36,709.07
负债总额 6,018.79 15,455.1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42.95 4,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790.24 15,226.59
净资产 21,295.79 21,253.93
财务数据 2024年1月-12月 2025年1月-6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248.96 2,497.12
利润总额 231.42 -192.28
净利润 275.75 -190.78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南京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南京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交通银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9,6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1.7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3,493.42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3,493.4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35.16%,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6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债权额度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保证合同》;
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