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9-08 15:38:01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 上海
二O二五年九月
目 录
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三、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7
议案 2:《关于修订、制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8
2.01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3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4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5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6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7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8 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9 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10 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11 修订《累积投票制度》
2.12 修订《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13 修订《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的议案》......9
议案 4:《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0
议案 5:《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3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确保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股份数额不计入表决权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
要,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与本次大会审议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公司聘请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5 日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3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 277 号北上海大酒店 3F 宴会厅。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
六、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爱普股份(股票代码:603020)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七、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主持人宣布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3、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4、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5、宣读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讨论以下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制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3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4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5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6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7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8 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9 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10 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11 修订《累积投票制度》
2.12 修订《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13 修订《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4.01 章孝棠
4.02 王锡昌
4.03 王众
5.00 《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5.01 魏中浩
5.02 葛文斌
5.03 黄健
5.04 王秋云
5.05 孟宪乐
7、推选计票人二名、监票人二名。
8、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9、统计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11、主持人宣读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2、签署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等文件。
13、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4、主持人宣布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5 日
议案 2
关于修订、制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
对下列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
2.01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3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4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5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6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7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8 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9 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10 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11 修订《累积投票制度》
2.12 修订《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13 修订《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