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5-09-08 15:44:0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目录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2
议案三: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9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 226 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吴光洪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宣读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
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0,309,35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3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660,267,185.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5,583,714.54 元后的
净额为人民币 584,683,471.22 元。截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
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ZA10157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浙
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备注
(元)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
1202020129900370830 231,210,581.99 已销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 19007101040013681 140,000,000.00 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
95180078801100001018 140,000,000.00 已销户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571905609210125 50,000,000.00 已销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3301040160017027007 50,000,000.00 已销户
合计 611,210,581.99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6,527,110.77 元,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584,683,471.22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703,985.40
加:现金管理的收益 3,109,077.97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 591,484,181.17
减: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注) 12,353.42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鉴于募集资金已按规范要求支付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募集资金利息)共计 12,353.42 元已转至公司基本账户,公司已办理完毕 5 个募集资金专
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
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527,110.77 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256 号),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完成上述资金划转。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浙商证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