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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防务: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8 18:06:00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5-053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6月18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对外担保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彼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彼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通信”)与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债权额度合同》项下5,000万元
人民币的债权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0,132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分别与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华扬通信与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债权额度合同》项下5,00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13555167
3.成立日期:2005 年 10 月 13 日
4.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乌石头路 8 号天明科技大厦
1510
5.法定代表人:贺增林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微电子元件、微波射频模块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微电子元件、微波射频模块及电子产品的生产。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5年 6 月 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656.27 69,636.64
负债总额 12,972.77 16,545.4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223.34 8,204.16
流动负债总额 11,230.86 14,133.90
净资产 51,683.49 53,091.24
财务数据 2024 年 1月-12 月 2025 年 1月-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739.08 12,481.09
利润总额 2,479.92 1,583.97
净利润 1,758.35 1,370.85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抵押担保范围:南京彼奥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南京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2.被担保主债权及债权确定期间:(1)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08月22日起至2028年08月22日止(下称“债权确定期间”),南京银行依据主合同为债务人办理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含反向保理及无追索权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南京银行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为债务人办理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汇票承兑、汇票保贴、汇票贴现、信用证、衍生品等授信业务,南京银行于债权确定期间之后实际发生垫款的,亦属于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2)南京彼奥为上述被担保主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而不论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亦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债权确定期间;
3.抵押物:南京彼奥名下的栖霞区港丰路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5)宁栖不动产权第0001004号)。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9,6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1.7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3,493.42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3,493.4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5.16%,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66%,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债权额度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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