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科技:百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下属控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2 16:55:19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下属控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锂电”)于 2022 年 8 月与无锡百擎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百擎”)股东朱月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百利锂电以 120 万元的现金对价收购朱月园持有的无锡百擎 60%的股权,成为无锡百擎控股股东。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百利锂电于近期与无锡百擎股东朱月园、贾韶华签订了《关于无锡百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转协议”),双方约定:百利锂电以 1 元现金对价将其持有的无锡百擎 40.1%的股权转让给朱月园和贾韶华,交易完成后,百利锂电持有无锡百擎的持股比例由 60%减少至 19.9%。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转让下属控股公司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百利锂电本次交易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朱月园、贾韶华
朱月园、贾韶华为无锡百擎自然人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前朱月园、贾韶华分别持有无锡百擎 20%的股份,贾韶华为无锡百擎法定代表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MA1MKC2J9B
成立日期:2016 年 05 月 05 日
法定代表人:贾韶华
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冬青路 10 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转让前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百利锂电 720.00 60%
2 朱月园 240.00 20%
3 贾韶华 240.00 20%
合计 1,200.00 100%
主要财务指标:无锡百擎截止 2024 年年末及 2025 年 8 月末的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8 月 31 日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3,659,915.08 111,430,277.5
负债总额 129,234,608.82 129,244,093.3
资产净额 -15,574,693.74 -17,813,815.78
项目名称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8 月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513,683.27 2,684,214.63
净利润 -11,176,931.76 -2,238,469.12
(二)无锡百擎与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往来余额情况说明:
无锡百擎与百利科技往来余额情况:截至 2025 年 8 月末 ,百利科技应收无锡
百擎应收账款余额为 260 万元。2025 年 9 月 3 日,百利科技、百利锂电、无锡百擎
及其常州分公司签署《四方协议》,约定:百利科技将其应收无锡百擎 260 万元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百利锂电,由百利锂电以上述款项抵扣欠付无锡百擎(及其常州分公司)的应付账款。无锡百擎(及其常州分公司)不再欠付百利科技上述款项。
无锡百擎与百利锂电往来余额情况:截至 2025 年 8 月末,百利锂电对无锡百
擎应收账款余额为0元,百利锂电对无锡百擎担保余额为5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6
年 12 月 29 日到期;无锡百擎对百利锂电应收账款余额为 475.73 万元,无锡百擎
常州分公司对百利锂电应收账款余额为 1049.30 万元(扣减 2025 年 9 月 3 日四方
协议中约定的债权债务转让 260 万元后应收账款余额为 789.30 万元)。
四、股转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
乙方 1(受让方):朱月园
乙方 2(受让方):贾韶华
丙方(标的公司):无锡百擎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1、标的股权及价款支付
1.1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合计 40.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贾韶华 600.00 39%
2 朱月园 480.00 41.1%
3 百利锂电 120.00 19.9%
合计 1,200.00 100%
1.2 甲方所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包括该等股权所包含的全部股东权益。
1.3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 1、乙方 2 分别向甲
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1 元。
2、标的股权过户及交割
2.1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各方应配合完成相关
担保协议的变更,将百利锂电对标的公司银行贷款承担担保责任的总额变更为不超过 200 万元。
2.2 甲、乙双方将共同促成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人员做出如下调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标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名,由乙方委派;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乙方委派。
2.3 各方同意,自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且本协议第 2.1 条事项完成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配合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签署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
2.4 本协议的签署不得免除标的公司继续履行已签署订单的所属义务,乙方应保证标的公司继续履行相关订单。
3、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内,乙方及丙方承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且乙方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标的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增加重大债务、资产处置、重组、合并或收购交易;
不得协商或签订与本次交易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4、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适当及全面地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所作的声明、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或者重大误解的,应当对给他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任何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并不构成弃权,任何一方部分行使其任何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并不影响其行使其他权利。
5、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百利锂电转让下属控股公司股权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百利锂电基于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需要,进一步深化战略转型升级,全面聚焦和重点发展为新材料、新能源、传统能源行业客户提供高端智能设备和黑灯智慧工厂一站式制
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维护投资者利益而作出的审慎决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及百利锂电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