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2 18:56:25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9 月 11 日、9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9 月 11 日、9 月 1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产品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
告》,2025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31 亿元,同比上升 14.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0 亿元,同比上升 19.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9 亿元,同比上升 45.26%;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21 元,同比上升 16.67%。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受高端服务器产业景气度提升的影响,近期市场对公司高速电子树脂产品的关注度较高。受益于人工智能、算力升级等新兴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公司研发生产的高速电子树脂(双马来酰亚胺树脂、活性酯树脂、碳氢树脂、聚苯醚树脂等产品)竞争优势明显、市场拓展顺利,已通过国内外一线覆铜板厂商供应到英伟达、华为、苹果、英特尔等主流服务器体系,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前述内容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保持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除此以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信息,亦不涉及其他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本次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
信息或者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事项,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长期处于完全竞争产业,随着海外制造企业向大陆转移,国内竞争对手密集投放产能,技术水平迭代升级,同质化竞争逐年加剧。公司主导产品的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其采购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密切相关,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坚持差异化产品策略,积极拓展新兴业务领域、抢占增量市场,持续优化品种结构,合理规划原材料的库存储备,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
(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鉴于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