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2 21:15:35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5—035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
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 1993 年 11 月 11 日经西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市体改字〔1993〕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98 号”文件批准,由西安饮食集团公司作为 公司是 1993 年 11 月 11 日经西安市经济
独家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5 年按体制改革委员会“市体改字〔1993〕98 号”
2
照《公司法》对公司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 《 关于同意“西安饮食集团公司”改组为
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
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在西安市工商行复》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西安市工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统一社会信用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
代码 91610103294241917P。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03294241917P。
公司经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 公司经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
原中文名称“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原中文名称“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限公司”更名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更名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将原
原英文名称:“XI'AN CATERING&SERVICE英文名称:“XI'AN CATERING&SERVICE
( GROUP ) CO., LTD. ” 更 名 为(GROUP)CO., LTD.”更名为“XI'AN CATERING
“XI'AN CATERING CO., LTD.” CO., LTD.”。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3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4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5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组织及党的工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作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6
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和高级管理人员。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7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以及公司确认的其他人员。 总监以及公司确认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行
人员等行使职权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使职权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 8 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规定和行为规律准则》等有关规定和行为规范,忠实履行职
范,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 务,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
具有同等权利。 等权利。
9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10 标明面值。 标明面值。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经批准设立时发行 第二十二条 经西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的普通股总数为 114,415,100 股。经公司会市体改字[1993]98 号、市体改字[1993]103
200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02号文批准,采用定向募集方式改组设立本公
年12月31日总股本114,415,100股为基数,司 。 募 集 设 立 时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74,415,100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71,622,650 股。经公其中西安饮食集团公司以其评估后的部分经
司 200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营性净资产折股 3500 万股作为国家股,由西
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
案,公司以流通股本 6201.18 万股为基数,
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日登记
11 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持有每 10 股流通股
转增 4.5 股,共计转增 27,905,310 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99,527,960 股;公司
2013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50,000,000股,
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199,527,960 股增加至
249,527,960 股。公司实施 2013 年度分红派
息、转送股方案,方案为:以公司 2013 年
末总股本 249,527,9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送红股 3.4 股,派 0.85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6.6 股。本次实施转送股
后,公司总股本由 249,527,960 股增至
499,055,920 股。2022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份 74,858,388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至
573,914,308 股。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三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2 573,914,308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73,914,308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73,914,308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573,914,308 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