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9-16 19:23:34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北方华创
股票代码: 002371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注册地址:
52 幢 7 层 718 室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住所/通讯地址:
21-23 层
股份减少(因集中竞价减持/实施股权激励
股份变动性质:
计划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 指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成电路基金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本
次减持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本变大被动稀
本次权益变动 释导致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
电路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36,203,942
股 , 占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本 总 数 的
4.999932%。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新
注册资本 9,87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期限 2014 年 09 月 26 日至 2029 年 9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6.47%、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9%、中国烟草总公司 11.1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
股权结构
有限公司 10.1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5.06%、其他股
东 14.91%
通讯方式 010-685766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张新 男 中国 北京 董事长、总裁 否
唐雪峰 男 中国 北京 董事 否
严剑秋 男 中国 北京 董事 否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杨高峰 男 中国 上海 董事 否
程驰光 男 中国 武汉 董事 否
范冰 男 中国 北京 董事 否
李国华 男 中国 北京 董事 否
秦斌 男 中国 北京 监事会主席 否
卢伟 男 中国 北京 监事 否
徐阳华 男 中国 北京 监事 否
高洪旺 男 中国 北京 监事 否
宋颖 女 中国 北京 职工监事 否
徐倩 女 中国 北京 职工监事 否
张春生 男 中国 北京 副总裁 否
黄登山 男 中国 北京 副总裁 否
韦俊 男 中国 北京 副总裁 否
杜丹 女 中国 北京 副总裁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北方华创外,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如下:
股票名称 持股比例
国微控股 9.23%
赛微电子 7.25%
安路科技 5.76%
中微公司 12.94%
通富微电 6.67%
华大九天 8.88%
芯原股份 6.61%
德邦科技 15.15%
燕东微 6.52%
中电港 7.37%
盛科通信 15.78%
泰凌微 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