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9 16:27:50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 2025-046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收购方式取得青岛海信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的相关规定,需要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通信”)持有的信通电子 100%股权,依据经评估的市
场价值定价,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9,165.02 万元。上述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9)。
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后,公司与海信通信签署完毕《股权转让协议》,并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信通电子于 2025 年 4 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海信通信系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集团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且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信通电子同受海信集团控股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二、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
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应当将被合并的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以及将被合并的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公司此前已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资产负债表、2024 年 1-6 月合并利润表、2024 年 1-6 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
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本次仍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 2024 年 1-9月合并利润表、2024 年 1-9 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追溯调整后对前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 2024 年 1-9 月合并利润表、2024 年 1-9 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等
的影响请见本公告附件。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说明
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同意上述追溯调整事项。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2)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上述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表 受影响的项目 2024 年 1-9 月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成本 34,426,539,082.20 199,308,320.19 34,625,847,402.39
合并利润表
销售费用 2,500,141,194.32 -199,308,320.19 2,300,832,874.13
购买商品、接受 34,099,801,786.46 164,474,667.99 34,264,276,454.45
合并现金流量表 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 3,063,533,844.85 -164,474,667.99 2,899,059,176.86
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系在上述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的基础上进行。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一、追溯调整对2024年1-9 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4 年 1-9 月 影响数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一、营业总收入 40,650,076,149.19 40,650,231,820.13 155,670.94
其中:营业收入 40,650,076,149.19 40,650,231,820.13 155,670.94
二、营业总成本 39,517,347,800.59 39,517,387,445.67 39,645.08
其中:营业成本 34,625,847,402.39 34,625,639,961.69 -207,440.70
税金及附加 124,022,088.44 124,270,864.80 248,776.36
销售费用 2,300,832,874.13 2,300,832,874.13
管理费用 695,006,481.27 695,011,198.25 4,716.98
研发费用 1,711,398,917.05 1,711,398,917.05
财务费用 60,240,037.31 60,233,629.75 -6,407.56
其中:利息费用 45,122,254.05 45,122,254.05
利息收入 20,809,987.79 20,816,411.11 6,423.32
加:其他收益 250,861,315.37 250,861,315.3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9,241,342.00 239,241,342.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99,892,788.43 99,892,788.43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59,531.88 -159,531.88
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196,527,890.60 196,527,890.60
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6,115,521.27 6,115,521.27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75,437,695.27 -75,437,6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