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时空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11-07 17:04:28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3
议案二 :关于新增、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66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公司证券法务部具体负责本次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取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三、 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四、 会议按照召集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提案。本次会议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具体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 本次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六、 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 1 号院 15 号楼 2 层会
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 宫殿海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介绍会议基本情况、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 议案审议及现场沟通
四、 填写表决票、投票表决
五、 统计表决结果
六、 宣布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
七、 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
事会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 171,600 股并办理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9,925.16 万股变更为 9,908.00 万股,注册资本由 9,925.16 万元变更为 9,908.00 万
元。
二、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925.16 万元。 9,908.00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
新增 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
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人民币 1 元。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925.16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为9,908.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资、担保、补偿、借款等形式,为他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
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
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
的除外。
资助。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
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做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
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
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
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
资助。
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

时空科技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