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平: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公告时间:2025-11-11 17:38:47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中瑞诚核字[2025]第 506966 号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00 传真:6226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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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第 1-2 页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第 1-2 页
其他附送资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00 传真:62267682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中瑞诚核字[2025]第 506966 号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股份”或“公司”)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正平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正平股份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正平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正平股份管理层编制的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实施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询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其他事项
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正平股份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0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我们不对除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中所列事项外的其他事项,以及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发表审核意见。
四、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如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所述,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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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水利”)的少数股东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汇盛源”)已偿还了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截止2025年11月10日,欣汇盛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00元。
本报告仅供正平股份核实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