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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5 21:05:5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国光电器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48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9.46 元,应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7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2,116.50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6,583.5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6 月到账。上述资
金到账情况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验字[2018]第 039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25,503.62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5,503.62 万元;(2)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319.09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利息收入 1,239.87 万元,累计支付手续费 4.33 万元,累计汇兑损失 553.81
万元,募集资金共结余了 1,946.12 万元,节余资金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983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已经完成,共计发行99,718,919股,每股发行价格1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4,098,595.72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 5,50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378,598,595.72 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
(2023)0013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773,792.02 元(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于 2024 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2,1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224,668.27
元,累计支付手续费 100 元,募集资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376,723,163.99 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部分承销费及保荐费) 1,378,598,595.72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2,100,000.00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224,568.27
募集资金余额 1,376,723,163.99
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扣除的保荐承销费对应的增值税 311,320.74 元及本期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对应的增值税 118,867.93 元,已于报告日前从自有资金账户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银行 开设的44116956101300271832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与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 44050155150109999999 - 已销户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 441169561018800108838 -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 601000002769 - 已销户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 601000002777 - 已销户
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 889000000021192 - 已销户
合 计 -
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以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与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
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梧州
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兴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 44086401040288661 23,900.93
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注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 44086401040288687 -
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 44086401040288695 -
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 44050155150109999666 1.16
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注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 3602026829201417414 5,001.16
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注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 654878081996 40,018.67
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 441169561013002718321 19,459.04
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合 计 88,380.96
注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公司于该账户下 23,900.93 万元
协定存款。
注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公司于该账户下 1.16 万元协定
存款。
注 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公司于该账户下 5,001.16 万元
协定存款。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的差
异为人民币 49,291.36 万元,差异原因是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9,291.36 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 30,000.00 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 137,672.32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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