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凤凰航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公告时间:2024-04-25 20:01:50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豁免通知时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
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独立董事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 持。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采用记名投票表决。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独立董事行使上述(一)至(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
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应当
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指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
事务代表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及其他列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
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
的情况进行说明时,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凤凰航运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