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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航运:锦江航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4-18 19:19:15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二〇二四年四月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友林路 55 号二楼报告厅
三、会议程序
(一)主持人宣读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人数,宣布股东大会召开。
(二)宣布股东大会议程并审议议案。
1.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董事、监事年度
薪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听取《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投票表决
(四)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计票
(五)宣读表决结果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立大会工作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共同维护会议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召开。
五、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3、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
票视为无效投票。
5、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拟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在会议前于大会工作组领取登记表格,填写后交与大会工作组工作人员,由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
七、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八、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禁止拍照、录音录像,对违反会议秩序的行为,现场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议案一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履行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保证了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3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公司奋力攻坚、开启新航程的上市之年,也是公司成立 40 周年、聚力再出发的新起点。在公司党委、董事会的带领下,全体船岸员工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积极主动作为,保持战略定力,求新求变求突破,多点发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重点工作方面,上市项目顺利落地,公司于 1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数智航运有效推进,公司携手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成功举办了 12 艘船舶智能化建设项目签约仪式,该项目为公司首个实施的募投项目,年内共完成 6艘船舶智能系统加装与部署上线。新技术应用成果显著,区块链无纸化换单业务覆盖上海、太仓、厦门、青岛等口岸,通过加装 IBOX 冷箱智能监控设备为冷箱运输全程可视化监测提供有力支撑。运力更新有序实施,1,900TEU 首制船“通
兰”轮顺利命名交付,并于 10 月 12 日在上海港成功首航。同时,完成 10,000TEU
新箱建造。布网设点纵深推进,海华日本开业实现了“双品牌”一体化运营在日本的落地,锦江泰国、锦江越南相继成立是公司在东南亚区域深化品牌战略、延伸品牌服务的生动实践。
主营业务方面,一是传统航线稳量增效。公司积极拓展市场、谋求业务创新,在冷箱、中转箱等方面深度挖潜,箱量完成情况较好。二是航线拓展稳中有进。公司开拓了韩国印尼航线;推出了海防丝路快航、泰越丝路快航,实现了精品航
线服务在东南亚的首次尝试;正式在大连港推出 HDS 服务,助力进一步打开北方航线市场。三是持续拓展全程物流业务。公司继续围绕水、铁、公三种物流方式展开产品开发与业务推广,公转铁、公转水等联运业务稳步推进;依托多平台、多种类的联运资源,着力畅通物流转运方式的高效衔接,在为主业板块提供配套支持服务的同时,推动物流延伸箱量稳中有升。回顾 2023 年,在公司党委、董事会带领下,公司全体员工顶住压力、勇于攻坚、努力拼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2023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认真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时研究和决策重大事项,在制度合规方面严格要求,在运作实践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3 年,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并通过
了 37 项议案(含通报议案),主要包括:调整锦江航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方案、修改锦江航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等上市方案及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相关议案;财务决算、年度预算、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财务报表报出、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追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财务相关议案;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等董事、高管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注销分公司等组织架构调整相关议案;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其他重大议案。董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2023 年,公司对标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公司上市后,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正式施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严格履行职责及会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会委员的专业优势,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充分讨论、分析与研究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为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2023 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预算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专门委员会根据其职权范围分别对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财务报表报出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季度审计工作情况、财务预算决算、更换公司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审核和把关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 年,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利润分配,董事、高管薪酬情况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书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后,独立董事以专门会议形式审议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等事项。
(五)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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