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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纳达: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3 18:38:35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4-28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基本情况
1、2024 年 2 月 26 日,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纳
达”、“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或“转让方”)与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电池”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书》,铜化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32,683,04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0%)转让给万华电池,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15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99,049,816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玖仟玖佰零肆万玖仟捌佰壹拾陆元整);铜化集团向万华电池转让安纳达 15.20%股权完成后,铜化集团仍持有安纳达的31,822,744 股股份,占安纳达全部股份总数的 14.7999%。铜化集团、万华电池均为安纳达的股东,合计持有安纳达 64,505,784 股股份,占安纳达全部股份总数的 29.9999%。本次权益变动及一致行动人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万华电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发
生变更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万华电池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
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
157 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万华电池转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

3、2024 年 4 月 17 日收到万华电池、铜化集团的通知,转让双方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2024〕第 51 号)。深交所对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予以确认。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暨股东权益变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4、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接到万华电池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业务单号:
443000010658),铜化集团持有的公司 32,683,040 股股份已过户给万华电池,
过户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万华电池持有公司
32,683,040 股股份,持股比例 15.2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后情况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人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万华电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变更后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C4LQ665B
成立时间:2022 年 11 月 23 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亚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华卫琦
注册资本:18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变更后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王浩
成立日期:2005 年 3 月
主要经营业务:烟台市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股)权的经营管理;政府战略性投资、产业投资等项目的融资、投资与经营管理;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产权、股权进行资本运营(包括收购、重组整合和出让等);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它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融资服务业务;投融资咨询业务;市国资委授权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万华电池,铜化集团为万华电池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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