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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6:45:46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星期三)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30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
7.00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8.00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
专项报告
9.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0 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1、12、13 为等额选举
11.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11.01 选举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郑宝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1.03 选举许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4 选举万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5 选举信虎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2.01 选举王英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张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3 选举蒋亚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3.00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3.01 选举康启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3.02 选举张世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第七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特别提示:
1.提案10.00需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13:30-14:3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5月7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0427-5856743
传真:0427-5856199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第七届第十六届监事会决议。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59”,投票简码为“华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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