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公告时间:2024-05-10 19:19:43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政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靳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
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76,710,000 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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