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晶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10 20:15:50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14:30; 2)网络投
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9号楼B楼七层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陈辉先生。
(5)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92,529,2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64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0,563,0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18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966,1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99%。
(2)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1,985,8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9,6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966,1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99%。
3、除吴少凡董事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25,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1%;反对 3,6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7%;反对 3,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25,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7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1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37%;反对 3,7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提案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25,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1%;反对 3,6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7%;反对 3,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4.00 《2023 年度决算》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23,4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 3,7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0,0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9%;反对 3,7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3%;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7%。
提案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25,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1%;反对 3,6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7%;反对 3,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提案 6.00 《2024 年度预算及工作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23,4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 3,7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0,0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9%;反对 3,7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3%;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7%。
提案 7.00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25,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7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1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37%;反对 3,7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8.00 《关于申请 2024 年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23,4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 3,7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0,0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9%;反对 3,7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3%;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7%。
提案 9.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084,3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92%;反对 444,87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0,9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979%;反对 444,87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0.00 《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25,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1%;反对 3,6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7%;反对 3,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1.00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23,4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 3,7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0,0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9%;反对 3,7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3%;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提案 12.00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25,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1%;反对 3,6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7%;反对 3,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75,3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87%;反对 1,453,87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9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883%;反对 1,453,870 股,
占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