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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5-15 18:23:4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2024年5月

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核查意见》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中孚实业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中孚实业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中孚实业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核查意见》,并对《核查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核查意见》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基本假设...... 5
第三节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批准与实施...... 6
第四节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10
第五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12
第六节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13
第六节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中孚实业、公司 指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
限制性股票 指 的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
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的规定,有资格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
的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本次预留授予 指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有效期 指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届满
之日或回购完毕之日止的期间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
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日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日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
需满足的条件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指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草案)》 指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
《核查意见》 指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第三节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批准与实施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作出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公开披露。公司已
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4、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
7、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6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9、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3 年 4 月 12 日为授予日,向 3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7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1.71 元/股。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股票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同意本次预留授予事项。
11、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同意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事项。
13、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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