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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20 19:53:54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4-05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 号运通网城园区5 号楼 13 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樟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15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56,00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572,324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1,427,676 股,下同)的 63.49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1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9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9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8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方式,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会议记录人平燕娜女士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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