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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钟精机: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21 15:43:44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
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于 2024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4 月27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中第 6 项
提案,即《关于公司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除取消上述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方式、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
现将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5 月 24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5 月 2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7 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 10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00 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7.00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签署融资额度及日常业务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9.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1.00 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0 审议关于子公司台湾汉钟购买土地及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00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00 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00 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00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7.00 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周波女士、周志华先生、魏春燕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 年 4 月27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上述议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请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公告。
3、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 9、13、14、15、17 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4、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
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投票结果。
5、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
证、持股凭证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股
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5月23日下午16:30
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室,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4 年 5 月 23 日 9:0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 8289 号 公司证券室
4、联系方式:
电话:021-57350280 转 1005 或 1131
传真:021-57351127
邮编:201501
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
手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
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8
2、投票简称:汉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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