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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21 18:35:01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长 缆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4 年 05 月 21 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04 月 29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本
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俞正元先生主持。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和《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月 21日上
午 9:15 -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 223 号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俞正元先生(公司董事长因公出差未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会议由公司董事俞正元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78,213,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0.50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78,213,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0.50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581,78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7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581,78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7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其中提案3为特别表决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2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1,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2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1,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2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1,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盛武律师、王羽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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