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明阳电路: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23 21:47:36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 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当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预案为: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 298,794,160.00 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 59,758,832.00 元(含税)。
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由298,794,160.00 股增加至 298,794,242.00 股。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
司现有股本 298,794,24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59,758,848.4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98,794,242.00 股为基数
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正在办理回购注销手续。该部分应取得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暂时留存,待该部分股票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对应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收回。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98 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 08*****095 余干县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 08*****094 寻乌县圣高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 08*****102 丰县利运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 08*****100 云南健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5 月 22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明电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12.09 元/股调整为
11.89 元/股,“明电转 02”的转股价格将由 12.09 元/股调整为 11.89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明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关于“明电转 0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也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 32 号 B 栋
咨询联系人:蔡林生、侯娟娟
咨询电话:0755-2724 3637
传真电话:0755-2724 3609
八、备查文件
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

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