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新科: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公告时间:2024-05-24 17:10:45
动力新科: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于2024年4月17日收到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科或公司)转发来的《关于上海新动力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14号,以下简
称工作函),我们作为动力新科2023年年度报告的会计师,按照工作函的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说明,
基于我们的审计工作,我们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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