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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关于召开2023年度周年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05-28 16:57:53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28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周年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公司召开 2023 年度周年股东大
会(“周年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H 股类别股东会”)(统称“本次股东大会”)以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据此,公司现发出关于召开 2023 年度周年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1、召开届次:2023 年度周年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①2023 年度周年股东大会: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 2 时
②2024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 3 时(或紧随本公司 2023年度周
年股东大会结束后)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自 2024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提请 A 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对本公司 2023 年度周年股东大会议案的
表决(包括同意、反对、弃权、因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规定而被按照弃权处理)将同时视为其对本公司 2024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即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按弃权处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 号本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周年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 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投票表决
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有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对象:
(1)于 2024 年 6 月 19日(股权登记日)(星期三)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
(2)本公司 H 股股东(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不适用本通知,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要求另行发送
通知);
(3)凡有权出席周年股东大会和 A 股类别股东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
(不论该人士是否本公司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出席及投票,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超过一人时,该等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本公司聘请的审计师。
8、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深股通投资者的网络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深股通投资者的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3 年度周年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周年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指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报告 √
2.00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

4.00 2023 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年度审计 √
机构(核数师),且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76 万元的议案
8.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酬金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注:以上打√的地方可以投票。
以上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其中提案编码为 9、10 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决议案具体内容见 2024 年 3 月29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 2024 年 4 月 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中,不存在一项提案生效是其他提案生效之前提条件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无即互斥提案。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30-2: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鲁泰大道 1 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随附的 2023 年度周年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议适用的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一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前述授权委托书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须在 2023 年度周年股东大会举行前 24 小时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方为有效。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具体联系方式见“五、其他事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只能向 A 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因此,A 股股东关于上
述提案编码 9.00 的网络投票结果将适用于 2023 年周年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两
个会议的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自 2024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大会投票代码为 360756,投票简称为“新华投票”。
3.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上述各议案均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3、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 号
联系人:田建华
电子邮箱:tianjianhua@xhzy.com
邮编:255086
电话:0533-2196024
传真:0533-2287508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记录;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记录;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记录;
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记录。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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