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05-29 18:58:1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股份变动性质:持有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 2024 年 5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乡化纤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8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目录...... 11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1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解释: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或新乡化纤 指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白鹭集团 指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乡国资集团 指 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10700172965191Q
码
法定代表人 邵长金
注册资本 80,000万元
主要股东 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7年1月28日
注册地址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各种纤维及相关服装、服
饰、产业用产品的织造、印染、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原
经营范围 材料、生产设备、配件、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和进出
口、各种相关的生产技术和副产品的销售和进口、房屋、设备、土地
等资产租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缮。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邵长金 男 董事长 中国 河南新乡 无
王文新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河南新乡 无
朱学新 男 党委副书记 中国 河南新乡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河南省新乡市财政局
100%
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90%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1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直接控股股东为白鹭集团;新乡国资集团通过白鹭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乡市财政局通过新乡国资集团、白鹭集团持有公司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新乡化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上市公司 上市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号 地
北京双鹭药业股 基因工程药物及生化、
1 份有限公司 深圳 双鹭药业 002038.SZ 化学药物的研究开发、
生产、经营。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白鹭集团为新乡国资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上述情况外白鹭集团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16 年 10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97 号)核准,
新乡化纤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414,746股,新乡化纤总股本由 1,027,241,303 股变更为 1,257,656,049 股。控股股东白鹭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36,866,359 股,其持股数量由342,563,780 股变为 379,430,139 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 30.17%,持股比例降低 3.18%。
2021 年 6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0 号)核准,
新乡化纤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9,071,729股,新乡化纤总股本由 1,257,656,049 股变更为 1,466,727,778 股。控股股东白鹭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63,076,940 股,其持股数量变为442,507,079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30.17%,持股比例不变。
2024年5月,根据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1号),新乡化纤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发行股票233,602,144股,新乡化纤总股本由1,466,727,778股增加至1,700,329,922股。控股股东白鹭集团、实际控制人未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26.02%,持股比例降低4.15%。
自2016年10月新乡化纤非公开发行前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控股股东白鹭集团持股比例由33.35%下降至26.02%,下降7.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相应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16 年 10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97 号)核准,
新乡化纤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414,746股,新乡化纤总股本由 1,027,241,303 股变更为 1,257,656,049 股。控
股股东白鹭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36,866,359 股,其持股数量由
342,563,780 股变为 379,430,139 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 30.17%,持
股比例降低 3.18%。
2021 年 6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0 号)核准,
新乡化纤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9,071,729股,新乡化纤总股本由 1,257,656,049 股变更为 1,466,727,778 股。控
股股东白鹭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63,076,940 股,其持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