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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02 18:15:07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4-062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6月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熊涛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进行了逐项表决,其中议案二至五表决时关联董事王悉山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 2024-064 号”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临 2024-065 号)。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变更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9.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对标企业样本;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机关)办理需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聘任财务顾问、证券公司、律师、收款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13.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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