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赛激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07 17:10:37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4-078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追加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3〕2766 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莱
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606)
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9,166,667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9,533,335.76 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13,939,380.24 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901,902.5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92,053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K10446 号《验资报告》。2024 年 1 月,公司因行使超
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38,821.78 元,到账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K10001 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情况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后)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项 目 总 投
募集资金投 自有资金追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变更 资金额(变
资额 加投资金额
前) 更后)
1 激光应用智能
工厂数字化升 8,017.58 6,580.45 5,220.63 13,238.21
级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7,361.79 6,119.65 0.00 7,361.79
3 补充流动资金 2,620.63 1,052.99 0.00 2,620.63
合计 18,000.00 13,753.09 5,220.63 23,220.63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拟追加投资金额为 5,220.63 万元,追加投资涉及的各项指标均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追加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五)本次追加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激光应用智能工厂数字化升级项目为公司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 8,017.5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6,580.45 万元。公司综合考虑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决定追加投资激光应用智能工厂数字化升级项目子项目机器视觉白激光照明应用及智能仓储项目,追加投资金额 5,220.63 万元。
(二)出资方式
本次追加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追加投资的出资说明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激光应用智能工厂数字化升级项目追加投资 5,220.63万元。其中设备投资等增加 4,404.64 万元,新建、改造部分厂房增加投资 815.99万元。
三、追加投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根据现有产品研发及生产工艺,从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设备稳定性等角度出发,增加了部分关键设备,追加荧光波长转换器产线、光源产品生产、光学设计平台、测试计量设备组件、场地、软件、人员引进等,项目设备投资增加 4,404.64 万元。另外新建、改造部分厂房增加投资 815.99 万元。
四、追加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追加投资的目的
公司综合考虑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根据现有产品研发及生产工艺,从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设备稳定性等角度出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部分投资。
(二)本次追加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追加投资系公司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做出的决策,可能存在一定市场
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意识,组建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不断适应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本次追加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追加投资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