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嵘泰股份:嵘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公告时间:2024-06-13 18:00:49

股票简称:嵘泰股份 股票代码:605133
债券简称:嵘泰转债 债券代码:111006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4 层)
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编制。东方投行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方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方投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重要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4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 4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三、债券评级情况 ...... 11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13
第三节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二、发行人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15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6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16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17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23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4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25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26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7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事项...... 27
二、转股价格调整 ...... 28
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嵘泰股份”、“发行人”)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5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50.67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5,067.0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1,108.26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扣减上述发行费用(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958.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
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342 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起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嵘泰转债”,债券代码“111006”。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65,067.00万元,发行数量为650.67万张。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不超过6年,即自2022年8月11日至2028年8月10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到期赎回价115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8月17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8月10日)止,即2023年2月17日至2028年8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31.1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 ÷(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 ÷(1+n+k)。
其中: 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 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 公 司 决 定 向 下 修 正 转 股 价 格 , 公 司 将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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