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信息: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17 17:08:26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2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
天信息”)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93,744,9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7,249,398.44 元(含税)。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5月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自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
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93,744,9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7,249,398.44 元(含税)。
2、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总
股本 393,744,9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
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2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分配不发生股本变动。
七、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不存在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故不存在其相关价格调整等情况。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昆明市环城东路 455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沈硕、尹保健
3、咨询电话:0871—68279182、63366327
4、传真电话:0871—63317397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南天信息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南天信息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