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7-12 17:05:39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湘邮科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14:30
二、会议地点: 北京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5号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公司第四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
席)+网络。
五、议程:
(一) 宣布大会开始
(二) 宣布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三) 宣读会议须知
(四) 会议主要内容
1、《公司关于增加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关于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五) 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发言、询问
(六) 董事会、高管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 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八) 股东投票表决
(九) 计票人和监票人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票数,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 2024 年 7 月 24 日 15:00 时收市后获取网络投票结果。工作人员将对
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询问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对统计结果是否有异议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四)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湘邮科技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股东大会注意事项,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提供发言提纲;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咨询。
五、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议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会计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参会人员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将其设定为静音状态。
议案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方式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持续推进公司业务的稳健长远发展,提升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优化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拟采用具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债权保理融资方式与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并设定融资
额度为 1.5 亿元。该事项已经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7 号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鉴于公司业务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趋势,公司拟在此已设定的融资额度范围内,增加采用无追索权方式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模式,以丰富融资手段,提升资金运用的灵活性和效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增加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方式情况
鉴于公司 2024 年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为确保资金流的稳定性与健康性,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公司拟增加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方式。该方式的核心优势在于通过转移部分应收账款风险至专业保理机构,可以有效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此次新增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方式,将纳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1.5 亿元融资额度范围内,并允许两种保理融
资方式在额度内相互调剂使用,以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与运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拟增加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方式交易对方情况与前次相比未发生变化。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002-2
法定代表人:高木兴顺
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租赁业务;信息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车辆)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2023 年经审计的总资产 16.43 亿元,净资产 2.28 亿元,营业收
入 8,485.41 万元,净利润 2,107.15 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9.12%股权,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保理业务相关内容
本次增加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模式。关于保理融资费率的确定,将基于市场融资利率水平及融资期限,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本次保理业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引入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方式,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运作流程。通过加速资金回笼、降低应收账款余额,有效减轻公司财务压力;同时,减少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使公司能够将更多资源投入到核心业务发展中。此外,该方式还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综上所述,该举措符合公司既定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和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进行上述交易而对当事对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方式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5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2、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增加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方式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两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3、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议案二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全面落实湘邮科技战略发展需要,加快公司转型突破,近年来,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强化业务拓展与人才队伍建设。然而,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与深化,经营运作所面临的资金压力亦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在过去两年间,公司积极向外行业拓展,成功签订了一系列大型项目,导致项目资金需求迅速攀升。为了补充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公司拟择机在二级市场出售持有的长沙银行全部股份,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合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目前持有的长沙银行全部股份。截至目前,公司持有长沙银行 4,850,604 股,占其总股本的 0.12%。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商务中心 B 座
法定代表人:赵小中
注册资本:402155.3754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 年 8 月 18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又一期):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长沙银行总资产为 10,613.03 亿元,净资产为 705.26 亿元,2024 年
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65.6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93 亿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长沙银行总资产为 10,200.33 亿元,
净资产为 683.19 亿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8.03 亿元,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63 亿元。
三、公司持有长沙银行股份情况
1、持有数量:4,850,604 股
2、5 月 31 日收盘价:8.59 元
3、5 月 31 日持股市值:4,166.67 万元
4、财务核算情况:自长沙银行上市以来,该笔股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四、本次拟出售长沙银行股份的方案及授权
鉴于资本市场及个股价格走势具有不确定性,同意公司在严格遵
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下列方案择机出售长沙银行全部股票:
1、交易时间: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2、交易价格:根据出售时的市场价格确认,但不低于 8 元/股;
3、交易数量: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 4,850,604 股全部股份。在授权期间内,若上述交易标的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出售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4、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五、本次出售的原因
1、为全面贯彻落实湘邮科技战略发展需求,加快公司转型与突破,近年来,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强化业务拓展与人才队伍建设,公司经营资金压力也日益加重。特别是在过去的两年间,公司积极向外行业拓展,成功签订了一系列大型项目,业务规模与合同金额均呈现增长态势,项目资金压力也不断加大。本次计划处置所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旨在确保当前项目履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