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庚星股份:庚星股份关于收到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函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7-12 20:39:45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4-050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收到
控股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海歆能源”)以邮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以下简称“通知函”),海歆能源拟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自行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审议如下 12 项议案:
1.《关于提请罢免梁衍锋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提请罢免倪建达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提请罢免汤永庐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4.《关于提请罢免徐红星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5.《关于提请罢免杜继国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6.《关于提请罢免封松林先生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7.《关于提请罢免张立萃女士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8.《关于提请罢免张秀秀女士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9.《关于提请罢免吴国先生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10.《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核查,海歆能源符合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海歆能源”或“本公司”)作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庚星股份”或“上市公司”)股东,已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 10%。本公司曾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
向上市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提请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函件,并于函件中载明拟
审议的议案,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发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回函的公告》,不同意依照本公司的请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之后,本公司又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向上市公司监事会书
面提交提请监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函件,并于函件中载明拟审议的议案(与提请
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监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发出《庚
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回函的公告》,不同意依照本公司的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上述情况,本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自行召集召开和主持庚星股份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前述提请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一致,召开日拟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
现本公司作为召集人,就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并在此要求董事会配合完成以下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请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公告本公司提交的《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即本函件);
2.请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公告《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召开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请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公告《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请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公告有关临时股东大会的配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召集人关于持股锁定的承诺函、召集人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权清晰的承诺函、
人声明等;
5.请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取得即提供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7 月 23 日)
的股东名册;
6.请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临时股东大会,请上市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临时股东大会;
7.请上市公司董事会协助将本次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备案;
8.请上市公司董事会尽早开通并办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相关事宜;
9.请上市公司董事会协助协调一名监事参与本次会议计票监票工作;
10.请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所需相关审查意见并公告,按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11.请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证书)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1)
12.其他事项,包括:请上市公司聘请本次会议见证律师、提供会议登记册、协助制作表决票、请上市公司董秘作会议记录、请协助其他基于上市公司利益的会议组织事项,否则,我公司只得自行聘请、制作、记录、处理。”
二、召集人履行的程序
(一)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海歆以邮件形式向公司董
事会提交的《关于请求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浙江海歆提请公司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对前述 12 项议案进行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以 1 票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的投票结果,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不同意浙江海歆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关
于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海歆以邮件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
交的《关于请求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并召开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浙江海歆提请公司监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对前述 12 项议案进行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以 0 票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的投票结果,未获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不同意浙江海歆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浙江海歆要求自行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海歆以邮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
交的《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 的 通知 函》 等资料 ( 详情 请参 见公司 同 日 在 上海 证券交 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海歆能源拟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自行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前述 12 项议案进行审议。
三、召集人符合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
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九条及《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经公司核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以
及浙江海歆提供的《连续持股证明》等有关资料,自 2024 年 3 月 18 日至今,浙
江海歆持有公司 55,50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0%,满足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的要求。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浙江海歆满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对普通股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股东大会的身份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前置程序,其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行为合法合规。公司将依法对浙江海歆提交的《通知函》及配套文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依法配合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
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庚星股份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