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万恒: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7-19 18:15:04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 2024-018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经与中审众环友好协商,根据双方工作安排不再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致同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
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35,481.21 万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
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
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韬,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彦军,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 李继明,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向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支付上期审计费用 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47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3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 55 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招标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自 2019 年度至 2023 年度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多年的合作过程中,中审众环秉承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的工作作风,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中审众环在公司审计工作中所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经与中审众环友好协商,根据双方工作安排不再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年审机构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招标确定的审计费用公平合理。同意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致同所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致同所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0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授权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