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碳素: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7-29 17:18:00
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公告编号:2024-038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2日,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32,000,000股,
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12.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03,2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68,705,297.92 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实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计划
序 募集资金 施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总额(调整
号 用途 主 (2) (3)=(2)
后)(1)
体 /(1)
年 产 1.8
万 吨 高 端
1 公司 368,705,297.92 275,306,914.87 74.67%
特 种 石 墨
碳材项目
合
- - 368,705,297.92 275,306,914.87 74.67%
计
截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平顶山东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碳素股份有 261186807565 45,042,615.72
司宝丰支行
限公司
平顶山东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碳素股份有 1707021019200233224 0.00
限公司华鹰支行
限公司
平顶山东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碳素股份有 8111101013201672068 50,868,953.74
司平顶山新华区支行
限公司
平顶山东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碳素股份有 371904314210803 32,078.81
司郑州农业路支行
限公司
平顶山东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碳素股份有 15555000000941901 82,638.64
司郑州纬五路支行
限公司
合计 - - 96,026,286.91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所致。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 12 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