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马科技:皇马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02 17:29:28
证券代码:603181 证券简称: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皇马尚宜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15,858,3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180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伟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娄杭先生、钟明强先生、朱燕建先
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孙青华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961,763 95.4109 2,388,652 4.5616 14,450 0.0276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962,429 95.4121 2,388,736 4.5617 13,700 0.0262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959,463 95.4065 2,390,952 4.5659 14,450 0.0276
4、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14,211,373 99.4786 1,455,462 0.4608 191,530 0.060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16,950,763 87.5833 2,388,652 12.3420 14,450 0.0747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16,951,429 87.5868 2,388,736 12.3424 13,700 0.0708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3 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 16,948,463 87.5715 2,390,952 12.3539 14,450 0.0747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7,706,873 91.4901 1,455,462 7.5203 191,530 0.9896
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议案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全部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
过。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王伟松先生和马荣芬女士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荣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60.45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50%,其投票结果不计入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
新荣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马夏坤先生各自持有公司股份 1,650.55 万股,分别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其投票结果不计入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王伟松、马荣芬、
浙江皇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多银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
世荣宝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永丰先生、黎沁菲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