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宁波富邦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4-08-12 18:08:28
公司代码:600768 公司简称:宁波富邦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3,74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3,374,72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富邦 600768 宁波华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魏会兵 岳峰
电话 0574-87410500 0574-87410501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 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
邦中心D座22楼 邦中心D座22楼
电子信箱 fbjy@600768.com.cn yuef600768@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600,308,008.43 579,385,295.41 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06,878,504.16 408,240,131.53 -0.33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86,360,490.79 152,464,908.31 22.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61,627.37 935,312.60 -245.5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497,559.50 -2,260,118.52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055,629.49 -8,441,934.37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33 0.24 减少0.57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0 0.007 -242.8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10 0.007 -242.86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97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37.25 49,820,082 0 无
人
米克荣 境内自 1.79 2,389,300 0 无
然人
马仲华 境内自 1.16 1,552,200 0 无
然人
谢锦和 境内自 1.04 1,385,320 0 无
然人
章安 境内自 0.98 1,306,962 0 无
然人
周宇光 境内自 0.97 1,297,752 0 无
然人
卢冬芳 境内自 0.95 1,269,468 0 无
然人
孙景云 境内自 0.92 1,234,100 0 无
然人
陈荣 境内自 0.75 1,008,479 0 无
然人
戚家伟 境内自 0.73 978,100 0 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述十大股东中,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
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
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报披露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富邦控股的通知,富邦控股及其股东的股权结构有所调整。本次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宋汉平、宋凌杰、傅才和胡铮辉四名自然人组成的管理团队,其中宋汉平和宋凌杰为父子关系。以上四名自然人组成的管理团队共计持有富邦控股 52.94%的股权。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