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科技: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1 18:53:39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5,536,659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实施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007,500,000 股扣
除回购账户 15,536,659 股后的 991,963,341 股为分配基数,每 10 股现金分红 0.2
元(含税),分红总金额为 19,839,266.82 元。
2、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为 0.196915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6915 元。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分红方案已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会议决议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现将分红派息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007,500,000 股扣除回购账
户 15,536,659 股后的 991,963,341 股为分配基数,每 10 股现金分红 0.2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分配方案在实施前,若上述分配基数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007,500,000 股扣除回购账户 15,536,659 股后的 991,963,341 股为分配基数,每
10 股现金分红 0.2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8 月 28 日,除息日为:2024 年 8 月 29
日,红利发放日为:2024 年 8 月 2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8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090 林惠榕
2 03*****017 林惠榕
3 00*****358 陈国鹰
4 08*****403 福建国脉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8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因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 A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1,007,500,000 股-15,536,659 股)×0.02 元/股=19,839,266.82 元;
本次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196915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A 股总股本(含已回购 A 股股份)
=19,839,266.82 元÷1,007,500,000 股】,即每 10 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196915 元。
因此,在保证本次 A 股分红派息的前提下,2024 年半年度 A 股分红派息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A 股利润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0.0196915 元/股)。
七、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不存在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故不存在其相关价格调整等情况。
2、公司不存在衍生品种、股权激励,故不存在其相关价格调整等情况。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 116 号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赵青
联系电话:0591-87307399
电子邮箱:zq@gmiot.com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