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2 18:18:27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59.68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6 月 3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将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
职务通过企业微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6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
果公告》,本次实际向 9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679 万份,行权价格为 13.93
元/份,期权简称为华体科技期权,期权代码为 1000000410、1000000411、1000000412。
6、2024 年 8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历次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
1 授予日期 2023 年 6 月 20 日
2 等待期 自股票期权相应授予之日起
12、24、36 个月
3 授予数量 679 万份 131 万份预留
4 授予人数 98 名 权益取消授予
5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 131 万份
6 行权价格 13.93 元/份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
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情况与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内容一致。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9.80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92 名,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为 649.20 万份。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授出的股票期权暂未进入自主行权阶段。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6 名董事一致认为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等待期分别自
股票期权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首次授予第一个等待期已
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前述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符合本项行权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截至目前,本次行权的激励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对象均未发生左述情形,满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本项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3 年年度报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 告》,公司 2023 年度剔除当
(注:上述“净利润” 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年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 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为 62,486,559.67 元,满足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 本项行权条件。
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实施。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N) 除已离职的 6 名激励对象
优秀 100% 外,其他 92 名首次授予的激
良好 80% 励对象本期考核评级均为优
合格 60% 秀 , 本 次 个 人 层 面 系 数
不合格 0 (N)均为 100%。
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
=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
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共 92 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数量的 40%,共计 259.68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9%。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业绩考核或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
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
三、本次可行权的具体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
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9.80 万份股票期权应
由公司注销。本次可行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0 日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