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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8-23 18:25:4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7.1.2和7.1.3条,及《公司章程》第41和110条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瑞普生物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984,67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5,999,993.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979,52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2,020,470.39元。
2021年11月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889号),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
号 拟投入金额
1 国际标准兽药制剂自动化工厂建设项目 29,959.73 19,900.00
2 天然植物提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0,863.58 15,000.00
3 华南生物大规模悬浮培养车间建设项目 19,170.50 16,000.00
4 超大规模全悬浮连续流细胞培养高效制备动物疫苗 13,418.40 9,900.00
技术项目
5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生物制品研究院二期项目 8,497.80 7,800.00
6 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 30,006.40 23,942.05
7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0 39,660.00
合计 161,916.41 132,202.05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7,464.0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7,735.40万元(含理财利息)。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产品品种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公司财经服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制度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经服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财经服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每个季度末对理财资金的使用和保管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瑞普生物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瑞普生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银河证券对瑞普生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飞 郭玉良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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