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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智能: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3 20:06:12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年 8 月 2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晓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1,599,2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9.234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洪浩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19,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120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朱文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徐尧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邓家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8 月 2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静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15,5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491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黄松军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孙晓东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8月23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孙晓东先生将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四)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朱文武: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石油大学。
1999 年至 2001 年就职于深圳华基粤海科技有限公司,任助理研发工程师;2001 年至2003 年就职于深圳市唯冠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03 年至 2005 年就职于深圳市力晶达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部副经理;2005 年至 2008 年就职于深圳市新恒丰源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1 年至 2013 年就职于广西佳微电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3 年起至今就职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无界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黄松军:198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深圳大学。2009
年至 2010 年就职于深圳市科拓达电子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2010 年至 2011 年就
职于深圳市德天信息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2011 年 5 月起至今就职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
孙晓东: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南大学。2004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鑫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助理工程师;2006 年至 2015 年就
职于深圳市顶星科技有限公司,任 FAE 兼产品经理;2015 年 9 月起至今就职于深圳市
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产品经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期限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与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二)《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三)《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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