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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8-25 15:32: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药控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首药控股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背景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以及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以进行日常资金管理;同时同意在前述授权额度内,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分别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均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内。具体情况详见
2024 年 4 月 29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近期,根据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实际需求,亦为丰富投资工具可选种类,公司拟增加闲置资金理财的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4 亿元提升至不超过 6 亿元,同时,拟将自有资金投资范围由“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增加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除此以外,前期其他授权事项不变。
二、本次调整后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及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期增厚财务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
1、募集资金:不超过 6 亿元;
2、自有资金:不超过 5 亿元。
(四)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均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 12 个月(含)内有效,在前述授权期限
及额度内,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分别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严格区分资金来源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不会造成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必要时应咨询财务、证券专业人士意见;做好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均严格按照董事会前期相关授权开展。本次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系根据公司现金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在充分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丰富投资工具可选种类,增厚财务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此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现金管理业务的实际需求,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4 亿元提升至不超过 6亿元,同时同意将自有资金投资范围由“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增加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除此以外,其他授权事项不变。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业务的实际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及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暂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有助于丰富投资工具可选种类,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厚财务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增加闲置资金理财的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是在保障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首药控股本次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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