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股份:柳钢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4-08-26 18:58:13
公司代码:601003 公司简称:柳钢股份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柳钢股份 601003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石柳元 李颖
电话 (0772)2595971 (0772)2595971
办公地址 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电子信箱 liscl@163.com liscl@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66,638,093,939.66 68,575,026,278.63 -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873,323,766.80 8,811,206,248.05 0.7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37,823,738,014.42 37,538,209,072.84 0.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4,138,885.03 -144,717,172.41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8,273,379.96 -276,884,433.90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79,592,460.31 44,071,876.43 1,895.81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61 -1.49 增加2.1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 -0.06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2 -0.06 不适用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2,27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比例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质 (%) 数量 件的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 74.57 1,910,963,595 0 无
司 人
王文辉 境内自 8.45 216,447,688 0 质押 203,469,540
然人
李梓彬 境内自 0.98 25,219,474 0 无
然人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其他 0.89 22,800,000 0 无
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 国有法 0.67 17,116,600 0 无
限公司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34 8,820,786 0 无
曾毅 境内自 0.12 3,000,000 0 无
然人
钟耀培 境内自 0.09 2,406,905 0 无
然人
郑彩苓 境内自 0.09 2,389,560 0 无
然人
林春官 境内自 0.08 2,050,000 0 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文辉
明 为公司董事;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未
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柳州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 22 柳州钢
2022 年 度 铁 MTN001 102280420.IB 2022-03-02 2025-03-04 500,000,000 3.68
第一期中期
票据
柳州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 22 柳州钢
2022 年 度 铁 MTN002 102282189.IB 2022-09-27 2025-09-29 500,000,000 3.2
第二期中期
票据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67.98 68.99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3.07 2.85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