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深度: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27 17:25: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瀚深度”、“公
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浩瀚深度进
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限为 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4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已根据浩瀚深度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已与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备案。
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与浩瀚深度保持密切日常沟通和定期回访。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经核查,浩瀚深度未发生相关情况。
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5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经核查,浩瀚深度未发生相关情况。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经核查,浩瀚深度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理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切实履行其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浩瀚深度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规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则、行为规范。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浩瀚深度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规
8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则。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浩瀚深度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向上
9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按要求进行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
10 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所报告的事项。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浩瀚深度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
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 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浩瀚深度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期履行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相关承诺。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关注公共媒体关于浩瀚深度的报道,公司不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 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
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 息和事实不符的情况。
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14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经核查,浩瀚深度未发生相关情况。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
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针对浩瀚深度实际情况制定了现场检查工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现场检查工作。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
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16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 经核查,浩瀚深度未发生相关情况。
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
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17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等。 相关规定和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募集资金
的存放及使用。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风险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升级及
产品更新速度快,企业必须根据市场发展趋势把握研发创新方向,持续不断的推
进技术以及产品开发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成熟产品推向市场,以适应不断发展的
需求,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如公司未来不能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做
出准确判断,行业发展趋势不能及时掌握,致使公司在新技术的研发、重要产品
开发等方面不能及时做出准确决策,则公司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将存在失败的风险。
同时,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关
键技术未能突破或者产品具体性能、指标、开发进度无法达到预期而研发失败的
风险,此外公司也存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制成功后不能得到市场的认可或者未达
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2、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能够持续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以及长期培养、积累的核心技术人员,目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仍处于研发阶段,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及核心技术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专利保护措施不力等原因出现技术泄密,或者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情况,将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及单一客户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专业从事网络可视化、信息安全防护解决方案及大数据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电信运营商,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具有客户集中风险。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大规模高速网络环境下的全流量识别、采集及应用技术,公司侧重流量管控的硬件 DPI 技术路径与中国移动的网络建设及技术路径适配性较好,因此,公司与中国移动已形成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中国移动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公司对中国移动存在依赖性。
2、产品销售季节性风险
由于公司主要客户是电信运营商,该等客户通常采用招投标等方式进行网络可视化及信息安全防护解决方案等产品的集中采购,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和集中采购制度。通常情况下,下游客户多在上半年对全年的投资和采购进行规划,并在年中或下半年安排项目招标、产品交付,以及项目验收、结算工作,从而使得发行人收入呈现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3、部分业务合同签署滞后的风险
报告期内,未签署合同先开工是公司在实际经营中会遇到的一种情形。部分项目因电信运营商等客户实施要求紧急,需公司及时为其提供服务以满足“三同步”原则,确保网络智能化解决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验收和上线。但由于运营商内部合同的签订和审批流程环节多、周期长,客户并不能立刻与公司签订
正式的业务合同。因此,在公司入场工作的同时客户会同步办理正式签订和审批流程,从而导致部分项目出现未签署先开工的情况。尽管公司已经制定应对未签约风险的具体措施,如公司不能有效控制先期投入的成本规模,或是未能及时签署合同,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的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金额为 24,501.07 万
元,若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能有效控制好应收账款的回收或者客户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2、存货管理及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等构成。期末账面价值为 14,707.02 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