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7 18:01:03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湖文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3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2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 714.28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7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2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 357.15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2 元/股(含 42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各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与会董事同意该申请,并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