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股份: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27 18:18:5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迈赫股份(301199)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桂恒 联系电话:021-3508251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丹丹 联系电话:021-55518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次(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1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5 月 1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国九条”、减持新规、
分红新规等相关知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 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无 不适用
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无 不适用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实际控制人王金平股份限售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控股股东迈赫投资股份限售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东赫力投资股份限售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东王绪平、徐烟田、张韶辉 3 位自然人股份限售及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股份的承诺
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控股股东迈赫投资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控股股东迈赫投资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及股份回购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1、实际控制人王金平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及股份回购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 是 不适用
偿责任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1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实际控制人王金平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15、控股股东迈赫投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16、股东赫力投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17、股东王绪平、徐烟田、张韶辉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18、控股股东迈赫投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9、实际控制人王金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0、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赫力投资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1、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徐烟田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2、控股股东迈赫投资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3、实际控制人王金平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赫力投资减少和规范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
25、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徐烟田减少和规范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没有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对迈赫股份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情况 况,也不存在因迈赫股份的保荐对国投证券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桂恒 李丹丹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